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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邀請您參加「2008年世界標準日」慶祝活動
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蘇等25國國家的64名代表齊聚英國倫敦,正式表決通過成立國際標準化組織(ISO);1947年2月23日ISO國際標準化組織正式宣告成立;1969年9月ISO理事會發布第1969/59號決議,決定將每年10月14日定為世界標準日,於是在1970年10月14日舉行第一屆世界標準日之慶祝活動。
訂定世界標準日之目的在於提升大眾對國際標準化在世界經濟活動中重要性之認知,以促進國際標準化之運作能符合全球工業、商業、政府及消費者之需求。世界各國的標準化機構在每年10月14日前後,均會舉行一些特別的活動或集會,來歡慶10月14日那一週的「標準週」。ISO主席、IEC主席及ITU秘書長每年在世界標準日前一個月發表聯合文告,揭示當年度之主題,並公布切合主題之宣傳海報
,象徵著世界標準日慶祝活動在全球各地將積極整備。
今年世界標準日的主題為「智慧與永續建築」。隨著全球都市化之進展蔓延,無論身處於已發展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都可見到各式嶄新建築物在我們週遭巍然聳立。但是從環境面而言,營建過程不但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建築物也是重要的環境污染源,並且也成為溫室氣體排收的主要來源之一。IEC、ISO和ITU等國際標準組織正致力於連結資通訊領域與建築營造領域,針對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等議題,發展從設計、施工到應用端的相關標準與規範,以提高施工效率、最佳化資材利用、促進營建管理知識推廣、形塑綠色採購機制並簡化設計施工流程。經由智慧與永續建築相關標準的制定,期能促進產品服務的創新,加速市場健全發展,帶給民眾更高的價值與更豐富的選擇,最終使我們的生活空間營造能夠讓永續發展的理念予以實踐。
標準檢驗局為中華民國之標準化機構,順應世界潮流,與全球同步歡慶世界標準日,規劃安排於10月13日至10月30日辦理一系列之標準化活動,期藉由相關活動之舉辦,使參與的各屆人士了解標準之重要性,提高大眾之標準化意識,以領引產業蓬勃發展,為大眾謀求更舒適便捷之生活,歡迎踴躍參與。
月份 |
活 動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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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地 點 |
10月13日(一) |
第9屆全國標準化獎頒獎典禮 |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2樓卓越堂 |
10月14日(二) |
世界標準日專家論壇 |
標準檢驗局會議室 |
10月14日(二) |
智慧型車輛零組件檢測技術標準及驗證能量建立成果發表暨技術研討會 |
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
10月15日(三) |
RFID技術標準論壇 |
標準檢驗局大禮堂 |
10月16日(四) |
民間資訊通信技術標準專家返國心得研討會 |
台北市電腦公會 聯誼中心 |
10月17日(五) |
優先標準項目科技前瞻座談會 |
標準檢驗局會議室 |
10月22日(三)
~
10月30日(四) |
「企業標準化贏的策略」教育訓練 |
臺南分局、
高雄分局、
臺中分局、
臺北總局、
花蓮分局 |
主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聯絡人:鄭乃元
TEL:02-33435108
標檢局幫您打開「新加坡市場」:我國與新加坡簽署商品驗證互認協議
標準檢驗局於94年11月28日在新加坡與該國貿工部標準、生產力暨創新局(SPRING
Singapore)完成電氣與電子類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之正式簽署作業,並在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該局呼籲廠商多加運用此一拓銷新加坡,甚至東南亞市場之便利管道。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項協議之簽署,對於持續增進我國與星國之友誼關係具有正面意義,更能在協助台星兩國電機、電子及資訊類產品出口業者降低驗證成本,促進雙方貿易往來,並提升我國相關產品在新加坡,甚至東南亞市場的競爭力提供實質助益,
使台星雙方皆受惠。
標檢局指出,台星協議之涵蓋範圍包括兩國於強制性商品檢驗架構下所有被列檢之電機、電子及資訊類產品,透過互認協議之運作,新加坡貿工部標準、生產力暨創新局必須接受被星方認可之我國驗證機構與試驗室所出具的驗證證書及測試報告;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標準檢驗局也必須接受被我方認可之新加坡驗證機構與試驗室的驗證證書及測試報告。目前,星國已認可標檢局(第六組)為我國唯一核發星國符合性證書(CoC)之產品驗證機構,且認可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為星國境外之管制商品(Controlled
Goods)測試實驗室,相關資訊皆已彙整成「商品檢驗相互承認業務服務手冊」。
標檢局再次呼籲,由於新加坡與我國在外交與經貿領域之密切往來,我國每年輸銷新加坡之進出口貿易總值已達百億美元以上,本協議中所涵蓋電機、電子及資訊類產品之進出口總值更達新台幣150億元以上,且根據瞭解,東南亞國協(ASEAN)將於西元2015年完成法規整合,為加強拓銷新加坡,甚至東南亞市場,期盼國內廠商多加運用台星雙邊協議之便利管道
保障「食」的安全,標檢局修訂「塑膠製餐具」國家標準
塑膠製餐具因可微波加熱省時方便,且較金屬餐具輕,花樣變化多,已是現代人相當普遍的食品容器,惟市面上琳瑯滿目的塑膠製餐具是否均適合微波、加熱?如何正確使用才不致影響身體健康,也漸成為社會大眾關心的議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業於今年修訂公告CNS
2446「塑膠製餐具」國家標準,對於市售塑膠製便當盒與保鮮盒等產品,除規範重金屬含量及衛生標準外,特別要求商品應標示耐溫範圍、是否可用於微波爐及微波加熱之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修訂之標準,適用範圍包含微波用塑膠便當盒與保鮮盒,不包括拋棄式塑膠餐具。該標準將塑膠製餐具類依「耐煮沸性」及「耐微波性」加以區分,並規定多項性能要求及應標示之相關事項如材質等,供消費者選購使用之參考。對於可用於微波爐的塑膠製餐具,標準中要求每一商品應附上:使用前須詳閱說明書、不得將空塑膠製餐具加熱、不得使用於直接火焰加熱、烤箱等使用注意事項,以提醒消費者。另有關「衛生標準」及「重金屬」要求,則依據國內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法規規定。
標準檢驗局籲請生產廠商及相關業者能依循新訂標準,提升商品品質,並提醒消費大眾,選購「塑膠製餐具」產品時,應注意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於使用時需注意其標示是否可用於加熱煮沸或可微波之特性,以確保「食」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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