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為了健康、休閒娛樂或是環保,騎乘自行車一直是全世界政府或民間團體提倡的活動,它不只是經濟實惠的代步工具,透過騎乘自行車,更能達到運動休閒、節能減碳的功能。為維護大眾騎乘自行車的安全,降低危險事故之發生,國內外皆陸續提高自行車的安全標準,包括車架耐久性、煞車性能、耐衝擊力、結構件強度及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等。如:自行車安全要求、自行車用防護頭盔、自行車用照明裝置、兒童自行車等標準,以下分別介紹之:
一、自行車安全要求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協助國內自行車產業建立更完善及與國際接軌之自行車標準,調和ISO
4210:2014「自行車安全要求(Cycles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bicycles)」系列標準,制定CNS
366系列標準,以協助自行車產業生產符合最新標準要求之產品。CNS
366系列標準共9種包括:
1.
CNS 366-1「自行車安全要求-第1部:用語及定義」
該標準規定「城市與旅行自行車(最大座墊高度≧635
mm)」、「青少年自行車(最大座墊高度≧635
mm且<750mm)」、「登山自行車(最大座墊高度≧635
mm)」、「路跑自行車(最大座墊高度≧635
mm)」等自行車及次組件有關設計、組裝及測試之安全及性能要求之用語及定義。
2. CNS
366-2「自行車安全要求-第2部:城市與旅行、青少年、登山及路跑自行車」
該標準規定「城市與旅行自行車」、「青少年自行車」、「登山自行車」、「路跑自行車」等自行車,其設計、組裝及測試之安全及性能要求,並擬定此類自行車製造商使用及保養說明之指導方針。
3. CNS
366-3「自行車安全要求-第3部:一般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之一般測試法,包括4.1煞車與強度測試、4.2前擋泥板測試、4.3成車道路測試、4.4標記耐久測試、4.5疲勞測試、4.6複合材料組件之疲勞測試、4.7衝擊測試、4.8塑膠材料環境溫度測試、附錄A.成車結構完整性及附錄B.自由落下速度驗證等。
4. CNS
366-4「自行車安全要求-第4部:煞車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煞車之測試法,包括4.1煞車握把握緊尺度、4.2煞車握把的施力位置、4.3煞車塊與煞車墊組間的緊固測試、4.4手操作煞車系統的強度、4.5倒踩煞車系統的強度測試、4.6煞車性能、4.7煞車的耐熱測試等,都是影響騎乘時煞車的關鍵因素。
另外,CNS
366-4標準為因應國內狀況,特別規定塑化劑與多環芳香烴化合物(PAHs)這2種物質的管制測試,包括4.8煞車握把之塑化劑含量測試,參照CNS
15138「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
塑化劑試驗法-氣相層析法」之規定試驗;以及4.9煞車握把之多環芳香烴化合物(PAHs)含量測試,參照CNS
15289「硫化橡膠製品中加工油之多環芳烴含量測定法」之規定試驗。
5. CNS
366-5「自行車安全要求-第5部:轉向件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轉向件之測試法,包括4.1車把手握套與端塞、4.2車把手立管的側向彎曲測試、4.3車把手與車把手立管組的側向彎曲測試、4.4車把手立管的前向彎曲測試、4.5車把手對車把手立管的扭轉緊固測試、4.6車把手立管對前叉立管的扭轉緊固測試、4.7副把手對車把手的扭轉緊固測試、4.8休息把對車把手的扭轉緊固測試、4.9車把手與立管組的疲勞測試。
6. CNS
366-6「自行車安全要求-第6部:車架及前叉測試法」
自行車在騎乘過程中會受到靜態、衝擊與疲勞的負載,這些負載對於車架是否會對零組件產生變形或破壞,進而危害騎乘者之安全,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車架及前叉之測試法,包括車架-衝擊測試(落錘)、車架前叉組-衝擊測試(車架摔落)、車架的踩踏力疲勞、水平力疲勞以及垂直力疲勞測試等。CNS
366-6亦規定避震前叉-輪胎間隙測試、避震前叉抗拉、靜態彎曲、後向衝擊、彎曲疲勞,以及作為轂式煞車或碟式煞車用之前叉、非焊接前叉抗拉測試等。
7. CNS
366-7「自行車安全要求-第7部:車輪及輪圈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車輪及輪圈之測試法,包括旋轉準確度、車輪/輪胎組-靜態強度測試、車輪-前/後輪保持裝置緊固測試、溫室效應對複合車輪測試、車輪/輪胎組-疲勞測試等。
8. CNS
366-8「自行車安全要求-第8部:踏板及驅動系統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踏板與驅動系統之測試法,包括踏板的靜態強度測試、衝擊測試、動態耐久測試、驅動系統的靜態強度測試、驅動皮帶的抗拉強度測試以及曲柄組的疲勞測試。
9. CNS
366-9「自行車安全要求-第9部:座墊及座桿測試法」
該標準規定CNS
366-2中自行車座墊及座桿之測試法,包括座墊/座桿-緊固、座墊-靜態強度、座墊及座桿鉗-疲勞測試、座桿-疲勞及靜態強度測試。
二、自行車用防護頭盔
騎乘自行車時,為避免頭部因外來衝擊受傷害,佩戴自行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單車頭盔)已成為必要裝備。為確保市售單車頭盔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83年3月25日制定並經多次修訂CNS
13371「騎乘自行車暨著用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用防護頭盔」國家標準,目前最新修訂公布日期為105年10月14日。單車頭盔已自84年1月1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進口或國內產製該2種商品須依CNS
13371完成檢驗程序,貼上商品檢驗標識後,始能於市面上陳列銷售。
CNS
13371規定騎乘自行車所佩戴,以保護騎乘人員頭部或降低傷害程度用之防護頭盔。頭盔之基本構造,應由保護頭部用之帽體、衝擊吸收內襯、佩戴體及保持裝置所構成,並具耐用性,且可耐通常之使用。CNS
13371規定「構造」、「衝擊吸收性能」、「保持裝置之強度」、「保持性」、「視野」及「中文標示」等項目,並要求頤帶上不得裝上顎杯、頤帶寬度應在15
mm以上;帽體若為堅固之殼體者,應設置適當之通氣孔,每個通氣孔之面積約1.5平方公分,全部通氣孔總面積大於20平方公分,惟外觀類似騎乘機
車用防護頭盔且通氣孔小於前述規定者,則認定為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以防止民眾因為誤用,致有危害安全之虞。
另外,單車頭盔只能有限度保護頭部,降低可能受到傷害之程度,無法保障絕對之安全。騎乘者應以遵守交通法令規定、正確使用與乘駕交通工具,以及養成良好之交通習慣等方式來降低意外發生之機率。若曾經受到一次較大衝擊之單車頭盔,即使外觀上沒有損傷也不宜再使用。
三、自行車用照明裝置
根據統計,自行車事故肇事原因部分歸諸於車燈照明與警示設備不足者,為確保自行車的行車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制定公布CNS
15557「自行車用照明裝置」國家標準供各界參考。
依CNS
15557國家標準規定,照明裝置之分類有發電機式及電池式,並針對發電機性能、電池規格及穩定性、頭燈與尾燈之光強度與光色、耐振性、耐衝擊性、耐濕性、耐蝕性、耐溫度循環及產品標示等有詳細規定及試驗方法,其適用範圍已含括發光二極體LED車燈。目前多數自行車騎乘者都有夜間使用燈光的習慣,為減少意外事故發生,消費者應慎重選購安裝合宜的照明裝置產品,以確保行車的安全性。
四、兒童自行車
除了成人騎乘的自行車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亦制定公布CNS
14976「兒童自行車」國家標準,該標準適用於座墊最大高度在435
mm以上,未滿635
mm,憑藉後輪驅動兒童自行車之零件在設計、裝配和測試方面的安全、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為保護兒童安全,自100年10月1日起已將兒童自行車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自實施日起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兒童自行車商品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始能進入國內市場販售。
許多兒童從小就開始騎乘兒童自行車,因此,無論是自行車之零件構造或材質安全性都是必須重視。其中自行車零件所造成危害是立即性的,其易導致兒童摔傷、創傷,甚至危害性命等意外事故,例如煞車系統無法確實作用,則可能因自行車未能及時停住而發生孩童受傷甚至死亡的事故,因此零件安全是兒童自行車商品重點檢驗項目。依據CNS
14976規定,「物理性」檢測的項目包括「一般要求(銳邊及暴露突出物檢查)」、「煞車(煞車系統、煞車握把位置、煞車握把尺度、煞車鋼索組件、煞車皮及煞車夾器組件、煞車調整、煞車系統的強度及手煞車性能測試)」、「鏈蓋(確認產品是否加裝鏈蓋)」及「輔助輪(垂直及縱向載重試驗)」;另外,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之規定,則是針對兒童自行車之「座墊」及「車手把」零件部位檢驗「塑化劑含量」。
隨著綠能及環保成為全球熱門議題,世界各地均興起一股自行車風潮,促使了自行車人口的持續成長。而自行車風氣的盛行相對地也使自行車的品質要求與安全騎乘更形重要。因此,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持續制修訂自行車相關標準,提供各界參考應用。該局也同時呼籲消費者選購自行車及相關配件時,應選擇檢驗合格或依據CNS國家標準進行測試且符合要求之自行車產品或配備,減少意外事件發生,以維護行車安全。相關標準資訊(料)皆置放於標準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標準(CNS)、常挽瀾,2018,標準與檢驗雙月刊(2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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