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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冷氣機」商品檢測結果
臺灣進入夏季後氣候相當炎熱,為降低家中或辦公室的室內溫度,常常使用冷氣機舒適一夏。為瞭解市售冷氣機之安全及能源效率是否符合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電器賣場或電器行隨機購樣共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3件安全性或能源效率不符合規定;另2件重要零組件與原登錄比對不符合,惟安全性仍符合標準要求。
標準檢驗局莊素琴副局長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1部:通則」、CNS
3615「空氣調節機」及國際標準IEC
60335-2-40(CNS
3765-4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2部:電熱泵.空氣調節機及除濕機的個別規定」)進行「消耗功率與電流」、「溫升試驗」、「操作溫度下之絕緣耐電壓及洩漏電流」、「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構造檢查」、「能源效率檢測」、「標示檢查」及「重要零組件比對」等9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3件安全性或能源效率不符合規定,編號5及9樣品係「消耗功率與電流」檢測不符合,為樣品之消耗功率或電流實測值超過標準規定之標示值容許差;編號9及10樣品「能源效率檢測」不符合規定,為其能源效率比(EER)實測值低於標示值之95%,表示實測之能源效率比與標示值差距過大,且實測值不符合能源主管機關規定之能源效率基準。該局將依規定追蹤處理並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商品驗證登錄(編號5、9、10),並依同法第63條之1通知廠商限期回收或改正,若廠商未依規定辦理,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又編號9及10樣品「標示檢查」項目亦不符合,為樣品之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未依商品檢驗法第11條規定標示報驗義務人(委託產製者)地址,因該2件樣品另有「消耗功率與電流」或「能源效率檢測」不符合,將依規定追蹤處理並廢止商品驗證登錄。
另「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不符合部分,主要為樣品所使用之零組件型號,與原試驗報告所記載比對不符,但編號2及3樣品其他安全性檢測項目及能源效率均符合標準之要求及相關規定,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並將該等型號商品納入日後加強查核之對象;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表示,冷氣機列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範圍,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進口或出廠上市陳列銷售。該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品質安全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冷氣能力、能源效率比等)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尤其要注意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2.相同冷氣能力機種,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等級(1~5級)數字愈小,或能源效率比(EER)數值愈高,均表示節能效果愈好,如再搭配電風扇的使用,則更可增加使用效率。
3.使用前先檢視產品使用說明書,並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尤應注意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4.請勿於冷氣機加(改)裝非屬原廠之配件使用,且切勿將不同廠牌之分離式冷氣機產品混搭使用,並應請專業技術人員依產品說明書進行安裝事宜,以避免發生危險。
5.冷氣機商品之電源配線應確實依安裝使用說明書施工,並避免同一電源供給多台冷氣機使用,以避免因安裝不當發生事故。
6.冷氣機運轉時請勿將手指或異物插入出風口或入風口內,因內部風扇高速運轉,容易發生危險。
7.濾網應定期清洗或更換,避免因灰塵附著而使進風量不足,進而造成內部零件處於較高溫度環境下運轉,影響其冷氣能力且增加危險性。
8.長時間不使用或清潔保養時,應將插頭拔離電源插座,或將冷氣機供電迴路之電源開關關閉。
9.冷氣機使用數年後,應定期請原廠專業人員進行保養及檢修,以確保使用安全,降低事故發生之風險。
10.定期依使用說明書之保養方法清潔,以免影響冷氣機功能,清潔保養時,應確實依照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並防止水滲入機體內部,以避免線路發生短路或電擊的危險。
11.冷氣機如有異常狀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請原廠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如由坊間水電行處理維修事宜,應儘量避免更換非原廠之零組件,並應注意定期保養,以確保使用安全。
冷氣機檢測結果彙整表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電力計量層層把關,標準局加強維護民眾權益
近來夏日炎炎,熱浪逼人,夏季用電已進入高峰,為確保全國約1,300萬用戶電力計量正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建置電量領域之電功率、電能、電壓、電流等20餘項的量測標準系統,全力支援國內電量領域的精密量測及電表檢定之需求,以提升電力使用效率,加強維護民眾權益。
標準局表示,家庭或廠商的用電量及電費計算都要依靠電表,而據台電統計,去(102)年全國非營業用戶每戶每月平均用電度數為291度,台電去年電費收入5,845億元,倘若電表度數誤差為0.2%,以去年電費計算就可能造成最大電費誤差約11億元,可見電表準確性的重要及電力計量標準與管理對維持電表準確性影響至鉅。
因此,為確保電表運轉正常,公平計價,標準局將電表(電度表)列為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並訂有檢定、檢查的相關規範,以確保電表計量之準確性,且規定不論是由台電公司安裝於用戶家的電表,或是套房出租、市場攤商、學校教室及宿舍等自行安裝使用之電表,均需經過檢定合格後才能安裝使用。為了維護民眾權益,該局每年檢定、檢查電表數量高達一百多萬具;而檢定、檢查設備所用標準器均追溯至該局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的單/三相交流電能量測系統,該標準系統透過國際比對,使我國電能量測準確性與世界先進國家水準一致,確保經檢定合格電表的準確度,民眾可放心使用經檢定合格的電表。
另外,民眾若覺得家中的電費有異常時,該如何尋求協助呢?對此,標準局表示,可先向轄區的各地電力公司提出書面或電話申訴,以確定是否為使用電表以外的問題(如漏電)所造成;當電力公司赴現場勘驗後,當事人若還是不滿意勘查結果,則可以書面方式檢附勘查結果文件向該局或轄區各分局申請糾紛鑑定,該局於拆表鑑定及測試後,會發給鑑定報告,以確認用電戶電表之準確性,有效確保民眾用電權益。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正確使用R280瓦斯調整器,省錢又安全
一般家庭使用之瓦斯爐、熱水器等瓦斯器具如有配合液化石油氣(俗稱桶裝瓦斯)使用時,因液化石油氣係以高壓液化後分裝於鋼瓶內,需經減壓過程才能供給瓦斯器具使用,故液化石油氣鋼瓶閥出口與連接瓦斯器具之間須安裝「瓦斯調整器」(配置圖示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別提醒民眾,家中之瓦斯調整器應使用經檢驗合格之R280瓦斯調整器(本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以節約瓦斯能源,減少金錢支出,並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標準檢驗局指出,由於國內家庭用液化石油氣瓦斯器具使用的壓力為280
毫米水柱,因此宜配合使用R280(出口壓力為280
毫米水柱)的瓦斯調整器。民眾家中液化石油氣鋼瓶閥出口如有安裝非R280調整器(例如:R500(出口壓力為500
毫米水柱)者),對家庭用瓦斯器具而言,因使用壓力過高,將造成瓦斯不完全燃燒及浮火現象,降低瓦斯器具之熱效率並溢散出未燃燒之瓦斯,導致瓦斯能源的浪費,並產生過量一氧化碳,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該局建議民眾應檢視家中現有之瓦斯調整器如非R280調整器,應儘速更換,以確保安全。
標準檢驗局提醒民眾R280家用瓦斯調整器的使用注意事項:
一、確認產品標示有該局商品檢驗標識。
二、檢視產品本體鐫印之規格標示:
(一)R:表示出口壓力,即是將鋼瓶內之瓦斯減壓後提供瓦斯器具使用之適當壓力,R280表示出口壓力為280毫米水柱。
(二)Q:表示流量,即每小時由瓦斯調整器流出的瓦斯量。以瓦斯爐而言,一般僅需選用Q
1(每小時1公斤)或以上者;對於一般瓦斯熱水器,需選用Q
2(每小時2公斤)或以上者,出水量較大的熱水器則需選用Q 3(每小時3公斤),甚至是Q
4(每小時4公斤)。請選用適合瓦斯器具使用的規格。
三、請由取得合格執照之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專業人員更換與安裝並定期安全檢查。
標準檢驗局籲請民眾改變傳統認為瓦斯爐火焰燃燒聲音越大火力越旺之錯誤觀念,只要選用正確出口壓力R280及流量規格之瓦斯調整器,即可符合使用上的需求。因瓦斯熱水器使用瓦斯流量較大,所以提醒民眾除注意正確安裝外,務請民眾保持居家環境的良好通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意外事故。
瓦斯調整器配置圖示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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