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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交通安全,標準檢驗局修訂CNS 4345「反光片及反光膠帶」國家標準
反光片或反光膠帶可將各種角度之入射光線,自行反射作為明顯指示用途,既省資源又便利,因此廣泛應用於交通管制標誌及防撞設施等,讓用路人很清楚地察覺到路況的標示或指引,以疏導交通及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為提升該二種產品品質,強化交通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訂CNS
4345「反光片及反光膠帶」國家標準,以供各界參考依循。
標準檢驗局局長劉明忠表示,CNS
4345依不同材質及用途共規範10種類型之反光片及反光膠帶供選用,並分別規定相關品質要求與試驗項目,計有:回歸反射係數、晝光色、耐候性能、色牢度、收縮性、可撓性、離型紙之剝離性、接著性、耐衝擊性、夜間光色等,以確保其品質;另提供防霉性、反光片印刷加工性及表面處理等選擇性要求項目,供買賣雙方協議使用。
此外,為因應戶外使用之嚴苛氣候環境,更規定經過耐候性能試驗後之產品最低回歸反射係數等,以達到全天候反光性能及長時間用於各項交通安全設施之品質。標準檢驗局提醒使用者於採購反光片及反光膠帶時,應選用符合CNS
4345「反光片及反光膠帶」國家標準規定之產品,以確保產品品質。CNS
4345國家標準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推動綠色建築,標準檢驗局修訂CNS 13812「建築結構用軋鋼料」等鋼料標準
鋼結構具耐震性佳、自動化生產及施工快速,並可進行空間結構及外觀美學的造形設計等優點;鋼結構更可有效減少高耗能混凝土使用量,鋼料亦可回收冶煉再生使用,因此鋼結構不僅環保,更為綠色建築之代表。為推動綠色建築並提升鋼結構工程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訂CNS
2473「一般結構用軋鋼料」、CNS
2947「銲接結構用軋鋼料」及CNS
13812「建築結構用軋鋼料」3種標準,以供各界參考依循。
標準檢驗局局長劉明忠表示,鋼結構普遍應用於廠房、橋樑、儲油槽、建築物等,其使用之鋼料須具高強度、高韌性及良好之銲接性。為確保鋼料之品質,前述3種標準依品質特性,分別規定較嚴格的化學成分、機械性質[較高之抗拉強度、伸長率及韌性指標之沙丕衝擊吸收能量(材料在衝擊型負荷下,自受力至斷裂所能吸收能量)等〕及銲接性能(較低之碳當量或銲接冷裂敏感指數),並規定產品須軋印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以供識別。
此外,為使鋼料材質均勻,CNS
13812更進一步規定鋼料之降伏比(降伏比低,其耐震性佳)及厚度方向特性(內部缺陷少,其厚度方向特性愈佳),以確保建築物用鋼料之安全;CNS
13812亦與國際標準ISO調和,使品質與國際接軌。
標準檢驗局呼籲使用者於採購鋼料時,選用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標示正字標記圖式及證書號碼的「正字標記」產品,以確保品質。相關標準及正字標記資訊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及「正字標記宣導推廣網站」(網址為http://www.cnsmark.org.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維護兒童健康安全,標準檢驗局完善國家標準,打造健康樂活好環境
標準檢驗局劉局長明忠指出,國內近年約有90%以上的「兒童玩具」及「兒童商品」自國外進口,為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進入國內市場,採邊境查驗管理機制加強防制,經檢驗不合格商品不准進口,執行多年漸具控管成效。「兒童玩具」102年共受理進口檢驗商品15,625批,執行抽批檢驗7,484批,檢驗不合格率為2%,相較101年檢驗不合格率4.2%,因嚴格把關不合格率下降52%。
標準局局長劉明忠表示,為強化保護我國孩童健康成長,將逐年規劃對於影響兒童健康之高風險商品列為應施檢驗,凡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之應施檢驗商品,均需經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商品本體或外包裝上貼附「商品安全標章」(標章圖樣:或
)後,方可於市場上販售。
目前已將「兒童玩具」、「嬰幼兒紡織品」、「塑膠擦」及「兒童自行車」等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並訂於103年3月1日起將「兒童用高腳椅」列入,並將「兒童玩具」增列「2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甲醯胺」及「生物性」檢驗項目。未來規劃將「兒童雨衣」、「童鞋」、「嬰兒床」等列為應施檢驗商品。
因應市售兒童商品型態日益多元,為積極保護孩童健康,去(102)年制(修)定公布兒童用品國家標準,包括「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袋、包及箱產品」、「手推嬰幼兒車」、「嬰幼兒學步車」、「兒童用高腳椅」、「塑膠製橫式活動百葉窗」、「雨鞋」、「雨衣」、「羽球拍」及「網球拍」等11種,其中部分增列近年來各界關心之「毒性化學物質」、「重金屬」及「塑化劑」等有害物質限量要求,累計目前已訂有50種兒童用品相關國家標準,103年將持續制(修)定兒童用品相關標準,包括「嬰兒床」、「嬰兒搖床」、「塑膠鞋」及「布鞋」等,以完善產品安全及品質相關要求。
標準檢驗局除將高風險之兒童用品列為應施檢驗外,近年進行市售商品購樣檢測機制,於檢測完成後發布結果,以提醒消費大眾注意選購安全商品,並對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之商品進行市場調查改善,以雙重把關機制保護消費者安全。去(102)年進行「童裝」、「童鞋」、「兒童自行車」、「手提燈籠」、「萬聖節裝扮玩具」、「吹氣玩具」、「黃色小鴨塑膠玩具」、「兒童雨衣」、「水彩」等多項之市購檢驗,依據商品的危害特性進行結構及物理性、化學性及電驅動性等安全性項目檢測,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之商品,倘為應施檢驗商品,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查處;非屬應施檢驗商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查處。
標準局局長劉明忠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制定標準、商品檢驗、宣導並與國際間合作掌握不安全商品資訊等各種整合性管理措施,期許給兒童一個「健康、安全、樂活」的童年。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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