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健全電動車輛運行環境,標準檢驗局制定一系列電動車輛國家標準
配合政府推動智慧型電動車輛產業政策,建置電動車輛運行時所需要的標準,為電動車輛能普及的基本條件。有鑑於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至今(100)年度完成制定電動車輛充電系統之介面與安全、電池安全試驗法及整車安全等計14種國家標準。
標準檢驗局指出,近年來電動車輛產業已成為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積極推動的競爭性新興產業,各國均已投入大量資源,並制定相關標準以建構良好的電動車輛運行環境。該局為推行產業政策並與國際接軌,除參考最新國際標準,同時亦邀集產官學研各單位併行考量國內產業現況及需求,制定一系列符合國內環境的電動車輛國家標準,其中CNS
15499系列標準規範電動車輛人員及車輛週遭之安全;CNS
15511系列標準規範充電系統之一致性介面及安全要求;CNS
15512標準提供整車電能消耗與行駛距離之試驗法;CNS
15515-1標準規範電動車輛用鋰電池特性之試驗法。
為能再進一步落實政府政策,該局同時整合國內檢測試驗室,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及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等單位之檢測能量,組成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檢測服務團隊,依充電系統相關標準提供檢測服務,截至目前已有4家7款充電系統及1款電動車輛通過檢測。
標準檢驗局局長陳介山表示,以標準引領產業發展一直是該局施政重點,未來除將持續掌握電動車輛各項訊息外,亦將持續關注國際標準及先進國家標準的發展趨勢及產業現況,配合訂定相關國家標準,提供廠商從產品生產設計端時即導入相關品質性能要求,以提升產品品質及安全,並整合國內檢測能量協助廠商提早進入國際市場。
相關標準資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檢索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
ASTM公布兒童飾物標準ASTM F2923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於2011年11月公布由ASTM消費產品委員會F15之次級委員會F15.24制定之ASTM
F2923-11「兒童飾物消費產品安全規範(Specification for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for Children’s Jewelry)」。
F15.24主席布倫特•克里夫蘭(Brent
Cleaveland) 指出兒童飾物缺乏一個國家認可的鎘含量要求,而ASTM
F2923提供辨識並減輕其他已知危險之指引。他說:「ASTM
F2923是確保兒童飾物通過測試,並證明符合安全製造標準的基石。下一步是要教育我們的州政府和聯邦立法者這個標準的存在,並應利用來促進協調。」
ASTM
F2923規範兒童飾物中某些化學元素和機械危險的規定和測試方法、兒童飾物年齡標示、警告標示之建議與辨識預期使用者之指引。該標準規範兒童飾物的種種可能危險,並包括磁石、電池、塗料和基材層中之鎳、鉛及其他表面塗料中重金屬的規範。
ASTM
F2923適用於為12歲(或12歲以下)兒童設計或預期配戴為裝飾品之飾物。它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範圍(Scope) |
參考文件(Referenced
Documents) |
定義(Definitions) |
年齡標記(Age-Labeling) |
兒童飾物含鉛量的規定(Specifications
for Lead in Children’s Jewelry) |
兒童身體穿孔飾物的規定(Specifications
for Children’s Body-Piercing Jewelry) |
兒童飾物油漆和表面塗層含銻、砷、鋇、鎘、鉻、汞、硒含量的規定(Specifications
for Antimony, Arsenic, Barium, Cadmium, Chromium,
Mercury and Selenium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of Children’s Jewelry) |
兒童飾物基底材料含鎘量的規定(Specifications
for Cadmium in Substrate Materials of Children’s
Jewelry) |
兒童飾物金屬成分含鎳量的規定(Specification
for Nickel in Metal Components of Children’s
Jewelry) |
兒童飾物液體填充的規定(Specifications
for Liquid-Filled Children’s Jewelry) |
兒童飾物的機械要求(Mechanical
Requirements for Children’s Jewelry) |
測試方法(Test
Methods) |
附件(Annexes) |
資料來源:ASTM
International News Releases
ISO 30300:2011檔案管理系統標準促進公司管理的透明度
ISO
30300:2011「資訊與文獻─檔案管理系統─基本原理與詞彙(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Management systems for records -
Fundamentals and vocabulary)」,以及ISO
30301:2011「資訊與文獻─檔案管理系統─要求(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Management systems for records -
Requirements)」,將幫助組織迅速且有效地揭露組織的資訊。因為企業在財務管理、道德交易、資訊揭露和決策透明度方面的違規行為變得愈來愈普遍,使企業監管機構促使企業提供相關資訊的壓力也愈來愈大。
這兩個新的ISO標準係由ISO/TC
46資訊與文件化(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技術委員會,分組委員會SC
11「典藏暨檔案管理(Archives/records
management)」所制定,此二標準除汲取來自五大洲27個國家專家專業知識的精華,並結合實施ISO 15489「資訊與文獻-檔案管理(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Records management)」所獲得的經驗。
這兩個新標準與其他管理系統體系的標準例如: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以及ISO/IEC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均相容及互補。
ISO
30300是由許多部分組成的標準,包括整個系列標準常見的基本原理與詞彙,而ISO 30301則是規範檔案管理系統 (MSR)的要求;ISO
30300系列的其他標準也正在發展中。
發展該系列標準的工作團隊領導人朱帝斯•艾利斯(Judith Ellis)和卡洛塔•布斯特洛(Carlota
Bustelo)強調:「ISO
30300系列標準在符合組織的目標和策略下,提供一套系統化的方法來建立、管理檔案。使用管理系統標準來管理檔案提供資訊儲存、檢索、再利用、訴訟以及實質審查
非常有效益的營運過程。」
檔案管理系統的開發成本依組織的實施範圍,且由業務需求、風險評估決定,並能提供投資的短期和長期回報及成本避免。全球因素驅使各種組織
(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商業性或政府、大型或小型組織)均藉由實施檔案管理系統,以降低成本並提高對外部環境的反應。
檔案管理系統包含:
•強化的商業競爭
•技術變革肇致電子商務和電子化政府
•網路資訊傳播和通信的速度
•地方、國家和國際監管環境的日益複雜
•民眾對組織應該以負責、透明和負社會責任態度經營的期望
•外部環境包括安全威脅、自然災害的風險
檔案的建立對任何組織的活動、流程和系統是不可或缺的。一個MSR能夠使企業有效率、負責任、管理風險和業務持續,且可使組織充分利用資訊資源的價值作為商業和知識資產。同時,相對於全球與數位環境的挑戰,MSR還有助於組織紀錄的保存。
ISO 30300與ISO
30301的目標行業包括政府、教育、製造業(尤其是製藥和採礦業)。涉及社會責任的公司及強烈需要證明符合的單位(例如:核能、電信等)特別期望從有效實施MSR中受益。
資料來源:ISO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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